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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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范围
(一)针对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(控股)企业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(二)应由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关于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(三)对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网上信访举报
邮箱:xhdflz@163.com
(二)书信举报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基业大厦812(邮政编码100053);
(三)电话举报
举报电话:(010)63204933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要对所提供的信访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否则,您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(二)请您真实、准确地填写您联系方式的信息,以便与您联系,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,保守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秘密。
(三)举报内容要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发生的单位、时间、地点、主要线索证据、涉及人员的姓名、隶属关系和基本事实等内容要交待明确,以便调查。
(四)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,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;对于应当通过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的有关问题,请分别向调解组织、仲裁机关、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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