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网群 OA 系统
纪检举报指南 纪检举报指南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纪检举报指南 > 纪检举报指南

纪检举报指南

一、受理范围

(一)针对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(控股)企业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(二)应由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关于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(三)对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
二、举报方式

(一)网上信访举报

邮箱:xhdflz@163.com

(二)书信举报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基业大厦812(邮政编码100053);

(三)电话举报

举报电话:(01063204933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要对所提供的信访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否则,您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
(二)请您真实、准确地填写您联系方式的信息,以便与您联系,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,保守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秘密。

(三)举报内容要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发生的单位、时间、地点、主要线索证据、涉及人员的姓名、隶属关系和基本事实等内容要交待明确,以便调查。

(四)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,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,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;对于应当通过调解、仲裁、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的有关问题,请分别向调解组织、仲裁机关、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。

 
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