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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三门峡大坝防水致2死7失踪

发布时间:2023/01/22 19:39:04

1月22日,大年初一,河南三门峡发生一起悲剧,上游照例开闸放水,下游多人玩耍嬉戏,河道水位迅速上涨,6分钟内共涨水1.8米,造成2死7失踪的严重后果。 据悉,事发地点并非旅游景区,而是黄河河道,位于三门峡大坝下游数公里,但该河段属于网红打卡点,素有“小马尔代夫”之称,景色优美宜人,很多人趁着过年期间前来打卡。 为便于河道管理,防止有人下河发生危险,河道两边很多地方都有铁丝网,还有多处立有警示牌,但即便如此,还是挡不住有人下河拍照玩耍。 网传视频显示,水位上涨十分迅速,游玩人员见状纷纷四散逃跑,跑不掉的只能站在河道中央石头上,没几分钟都被大水冲走。

事发以后,当地政府迅速派人组织救援,但不幸的是,仍造成2人死亡的惨痛后果,目前还有7人失踪,当地正在进一步搜救中,希望他们能平安归来。 三门峡大坝表示,之所以放水,是执行上级调度部门指令,按照正常流程对库区水量进行调整,因为下游河道并非景区,也不是大坝管理区域,只是在执行任务,并不存在违规操作。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,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在于游客自身,也有人提出大坝负有管理责任,应该为此担责,那么,此事到底该如何认定?



涨水时,秦佳磊正在人群上游的河道里。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当时他在黄河大坝下游大概1.5公里左右的地方,距离下游的人群还有一段距离。 秦佳磊说,他经常来黄河玩,比较熟悉河道的情况,考虑到冬天河道不会涨水就下了河道,爸妈在岸上等他。他踩着石头走到河道中间,差不多下午4时10分,他站上一块高度约1米的大石头,5分钟后他察觉到河水开始上涨,但这时,他已经没有退路。他准备脱掉鞋子蹚水回来。在他下游还有很多游客。

“差不多6分钟左右,河水上涨到了大约1.8米,因为我的身高是1.75米,我被完全淹没了”。 秦佳磊说自己是体育生,今年20岁,体能较好,从被困的地方到岸边50米左右,游了15分钟左右。 “因为水流急,暗流很多,我不断被水流卷着,还被冲向下游。游到岸边以后,特别后怕,腿也受伤了。” 秦佳磊提供给红星新闻记者一段视频,是涨水前他坐在石头上拍的。 视频显示:河道中,一侧水流湍急,一侧很多巨石错落露出水面,从河流南岸可以踩着巨石来到河道中间。 秦佳磊还提供了另一段岸上人拍摄他在水中的视频。视频中,他不断被湍急的河水冲到下游,艰难向岸边游着,最后岸边有人拿着木棒接应他。

本地人来回答,初一早上开车去的大坝,网红地在大坝景区下游大概500多米, 对面是个野生的(不买票那种)儿童乐园,有沙堆和长颈鹿,所谓地方开发,指的是这个野生儿童乐园…,沿着河边开车大概10多分钟,在延黄公路靠山一边修个平台啊,小公园之类的,不是这个所谓的“网红打卡地” 沿河全线都是没有路下去的,都有栏杆或者水泥墩子,全封闭的,跑到那里基本上10米一个警示牌,有高高的铁丝网,还有带刺的铁圈,我还觉得奇怪为啥弄这么夸张,下午就看到出事了。



下去的人确实是很大毛病,据说有警察去叫了,而且大坝每天下午4点左右,基本上4点10分会开发电机组,有水会放下来,每天… 另外三门峡市不是三峡,是黄河第一坝,中流砥柱在的地方 说一句,大坝修起来以前,那里叫死人滩……… 1月24日,现在还有人没找到,大坝全部闸住了,库区水位上升,要做好人员紧急转移准备,………哎 1月25号凌晨,很难受,睡不着。 其实说拉警报也是希望可以以后避免这种事情发生,不过可能真的到时候攻击的点就是警报声音不够大,喇叭故障了,哎 今天看到河边葡萄园都淹了,晚上去码头,有警车守着边上,以前都是散步的地方,现在水上来了,估计警察怕人掉下去,现在零下9度,明天可能水还要升,那河边小店估计要淹了,据说河上救援零下11度,还在找, 哎,心疼

河道是弯弯曲曲的,路上开车很快,但是会不停转弯,这里本来就是传说大禹治水,劈开神人鬼三门的地方,后来因为水流太急,老艄公跳进河水叫船“朝我来”,用水的反冲力把船推出漩涡的地方,(朝我来就是中流砥柱),大坝下面有一片很深,再往下,两岸就夹的很近了,水流较急促,不停的转弯,然后转过后突然一片开阔平滩,到处都是冲下来的大石头,以前过河冲下来人在这里可以找到,所以叫死人滩…大坝是不可能看到的,也确实很难人肉通知到…



还有,因为那里河道突然加宽,水流主要从哪里流是不确定的…因为那里是主河道,可以看照片,非常宽,但是由于有石头,地势冲刷啥的,聚集的水有多少会从哪里冲下去,会拐到哪里去,谁也判断不清,也就是说水流前后可能没增加多少,但是具体到河道的某个部分,却可能突然被大量水冲击,这些被冲走的人不一定都是走到河中央,可能只是河道中的某个沟…哎

似曾相识、就是之前四川的网红野生景点,龙漕沟。有游客表示,“自己是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了这个地方,便计划和朋友一起去玩。”此前,该事发水域在小红书、大众点评、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存在大量种草、推荐帖文与视频,不少游客慕名打卡。然而,龙漕沟属于地质灾害点位,易发生泥石流、山洪灾害。按照彭州市防汛防灾要求,禁止一切人员进入河道内。

早在2021年,当地政府已多次发文提醒游客不要前往龙漕沟等地戏水、露营等。当地居民表示,龙漕沟周围一直有铁丝网围着,沟里路很难走,本地人都不会过去玩。 一样的野生网红景点,一样的游客下去摸鱼。俗话说,水火无情。 如果不害怕自然,自然发威也是很可怕的。 当然之后,可能就是法律问题的分析。首先就说说追偿这个事情的难度与公平性,其次是个人过错的问题。 其实就涉及到三个平台。第1个是网络服务提供的平台,第2个是这个管理平台,第3个是个人。 首先,是发布种草的平台,有没有尽到审核义务。就是网络服务的提供平台,各个打卡平台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

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相关规定,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。 其次,这个野生景点的管理归属,有没有过错。 最后,就是个人自担风险的问题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这里明确了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对进入其中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。 但是,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法律规定里,

在明确“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”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同时,还特别进行了列举,就是对公共场所的限缩,明确这里的公共场所、娱乐场所是指类似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”这类场所,其最大的特点是允许不特定是多数人进入其中,供人员聚集、通行等。而事发地的黄河河道显然不是这类场所,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范围。

所以,不可能适用这条法律规定,以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,要求管理者承担责任。 其实,就算认为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这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不作为责任,在归责原则上仍然采取过错责任原则,而不是过错推定原则,并非“哪里有伤亡,哪里就有赔偿”。受害人也需要证明管理者存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,否则管理者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。 在这个事件里,事发河道周围已经设置了围栏、警示标志,不知道还能找出什么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地方。

当然,受害人还可能根据《民法典》的另一条规定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以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(不一定是事发河道的管理者)“执行调度”的行为存在过错,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。 但是,这个法律规定里,举证责任仍然在受害人一方,需要由受害人证明这个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存在过错,包括“执行调度”是否有要求,是否有通知义务,有的话范围有多大,是否包括事发地等。只有证明了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有过错,才可能要求对方承担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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